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【资料图】
关于本次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
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拟以所持有的济南兴瑞商业运营公司 100%
股权、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 100%股权和应收佩思国际科贸(北京)有限公司的债
权,置换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新金国际有限公司 51%股权的等值部分,置出资产作
价与置入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,拟以现金补足(以下简称本次重组)
。
根据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
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
《上市公司监管
指引第 5 号——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,筹划本次重组
期间,为防止敏感信息泄露导致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损害投资者利益,本次各交易相关方就本
次重组事宜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,具体情况如下:
人员范围。
法披露前,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,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。
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经办人员。公司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
心经办人员严格履行了诚信义务,没有泄露保密信息。
次重组的相关信息,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。
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备。
综上,公司严格按照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
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
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——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》等相关规定,在本
次重组中采取了严格规范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,本次重组相关人员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,
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不正当的信息泄露的情形,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。
特此说明。
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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